编辑日期:2019-08-29作者:熙柏科
鞍山试点“煤改电”采暖采用市场化交易
记者从国家电网鞍山电力公司了解到,今年西宁首次“煤改电”采暖用电市场化交易近日完成,打捆后的“煤改电”采暖用户与新能源发电企业共交易电量8541.5万千瓦时。
据了解,这项试点旨在扩大“煤改电”实施效果,并帮助新能源企业消纳采暖季集中出现的弃风、弃光电量,推动冬季清洁采暖。
作为试点之一,灵将全县“煤改电”用户采暖电量打捆,与发电企业直接进行交易。协议签订后,“煤改电”用户冬季采暖用电量电价将执行电厂直接交易价格,暂不执行分时电价,将惠及全县657户“煤改电”用户。
此前鞍山制定了“煤改电”居民采暖用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方案,参与交易的发电企业为具备山西省电力直接交易资格的新能源发电企业,输配电企业包括国辽宁省电力公司和鞍山地方电力有限公司。
根据方案,对与“煤改电”采暖用户达成交易的新能源企业,电力调度机构在电网出现弃风、弃光情况下,将优先调度其发电。